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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我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调整结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克服困难,狠抓落实,保证了这项重大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
2月24日下午,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要深刻理解中央有关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精神,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牢牢把握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保障房建设在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保障房建设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推动我省“四个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会议强调,要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要加快建设进度。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做好土地、资金的落实以及施工力量的组织,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切实提高竣工率和入住率。二要确保工程质量。决不能降低设计标准和建设质量,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把规划选址、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关,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把保障房建成放心房。三要合理公平分配。完善分配制度,健全机制,以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使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绝不允许任何干部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旦发现,要坚决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四要科学有效管理。积极探索保障房的管理运行机制,既要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机制到位,又要使已建成的保障房和配套设施正常、可持续运行,实现由重建设到建管并重的转变。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加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解决资金缺口。要加强项目监管和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强化资金的动态监控。要从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完善管理,规范运行,确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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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再建保障房4.3万套
全省将再建保障房8.5万套(户)
今年青海省新建成保障性住房3.23万套入住2.19万套
今年我省新建城镇保障房已有2.81万套入住
我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展开
11500元/平方米
10000元/平方米
12000元/平方米
9600元/平方米
13000元/平方米
9500元/平方米
8500元/平方米
8600元/平方米
10800元/平方米
9800元/平方米